我09年底在中原区认购了一套房屋,交了订金五万元,其中有一万顶两万,等于是交了六万元订金。因为地产商手续还没办完,所以还没有正式和开发商签合同。我于上个星期把这个订金手续转让给另外一个人了,并签了定金转让合同,他给我七万元,我把所有手续给他,说好到时签合同时由他根房地商签,而且中间找关系由他负责。因为房产商明文规定不允许转给直系亲属以外的人,所以我担心事情办不成。
想问一下,我们私下签的这个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我退他钱能把手续要回来吗?谢谢您,期望您在百忙中抽空解答。
-
你的这种行为是不允许的。
-
建议找律师进一步说明情况咨询。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