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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浙江慈溪一工厂订帽子外销,交货期是11月30日,到期后工厂未完成。12月24日我前去验货有质量问题占10%,有未完成的超过10%。与工厂谈先付80%货款。工厂不同意要求全付。因期产品有色差,担心国外客户锁赔,在付最后4万元时,用了假的电汇凭证让工厂发货。工厂发现钱未入帐后,我又将二万汇给工厂。后又准备再付5000元,留20%货款和10%发票款。现工厂要求全付不然就告我金融诈骗罪。 我这是金融诈骗罪吗?我如何维护我方利益。到目前合同他们都没盖章。我付了钱就一点保障都没有了。

刑事行政
2005-01-18 22:08:0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如果真是要诈骗的话后来就不用给他们钱了。合同中规定不安期交货工厂要赔偿30%货款。但工厂没安期交货又不同意赔偿。前期预付了货款30%,工厂坚持不打全款不给货。工厂先违约,交货期和质量。还强硬扣货。工厂的责任如何追究?
  • 我对这个没概念,不想在不知情或糊涂的情况下给自己加个污点。我下海时间不长,不想吃白白亏可又不想冒险去挣这点钱。我知道钱如果全付了将来想索赔起来就不要指望了。有要下海的要想清楚,与各种人周旋可不如做个职员快乐。谢谢你余律师。
  • 慈溪是个小地方吧。他们的公安做事可能会随便些,他们立案或定性之前会调查吗?还是只是工厂说什么他就认可什么。如果是这样我如何防范?这应该是公司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吧。
  • 自已是不是想诈骗,你自已应当最清楚啊!
  • 现在,公安、司法机关也并没有说你有金融诈骗的行为呀?所以,你不必慌张嘛!
  • 一般有原由的经济纠纷,公安要介入也一直是一件非常为难的事,比较难以定性,往往还是以民事纠纷处理的比较多。
  • 上海公安可能在这方面要谨慎一些,其他地方公安可不一样,他们主张把人抓起来了再说。等到他们骑虎难下硬要下的时候,倒霉的还是涉案当事人。因为,中国的刑事司法由于法律之外的一些原因,实行无罪推定着实很难,只要嫌疑人已经被捕在押,在犯罪问题似是而非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也会起诉,法院也会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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