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号下午两点三十分左右,港闸区城门口发生一起群殴事件.一名冯姓男子把车停在禁停区,当班保安桑前去制止,让其把车停往正规停车处.
冯姓男子就辱骂他,还说老子想把车停在哪就停在哪.继尔擅自下车离开.
桑说,你不能乱停车.
冯姓男子把钥匙一扔,继续骂。 桑检起钥匙,拿起对讲机呼叫领班询问此事如何处理.就在此时冯姓男子挥起一拳打向桑,桑也抓住冯姓男子,冯姓男子用中指刻意戳向桑的眼睛,与此同时,从车上下来2男2女都加入殴打桑的行列,一共为五个人殴打桑,桑只是紧紧抓住冯姓男子,没有还手,即使想还手也没有还手之力.前后殴打时间长达15分钟.致使桑眼角开裂5公分,缝了13针,脸上青肿.眼角大量流血,惨不忍睹.
冯姓男子还觉得不解恨,打电话叫来十几个社会混混,冲进售楼处,连续打伤售楼处经理及保安数人.扭送派出所之后,冯姓男子大放撅词,说我有的是钱,我也有人,我今晚还找人来砸,明天我还找人来打,猖狂至极.
桑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害,目前进入调解阶段.我想请问冯姓男子行为应该受那些治安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