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在我们上班过程中接到楼上邻居电话,说我家阳台上窗户掉了,砸到了楼下停的一辆车,请问如果对方起诉我们,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付多少责任?我们是否在次案件中负有“无过错责任”,是否不涉及到对方车辆的“折旧费”问题。盼回复,谢谢!
注:1、窗户的掉落是因为4月12日大风所致,而且我们在上班前已经将窗户锁好。2、掉下的是整个窗户框和窗户而并不单是玻璃,即阳台一侧整个水泥以外的全部窗户。3、窗户是左右推拉的塑钢窗,而不是向里或向外开的。4、我家地处一条大马路和一条通向一所小学校的小马路之间,对方将车听到了小马路的边上,即是我家楼的房山下。5、对方停车的地方并不是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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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属于特定物侵权。虽然你不是故意,但是因为你负有对自身建筑物的管理责任,因此你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对方车辆停放违规,也应当承担一定责任。赔偿应当根据车辆损害情况,如果有争议可以委托机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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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承担,如是建筑质量问题可以找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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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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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责任由你家承担,疏于对阳台的安全维护,次要责任由车主自负,车辆未在合适位置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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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负担大部分责任,因为房子毕竟是你的,你要对房子的安全负责。具体问题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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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你们双方的具体情况适当区分责任。详情可以当面或者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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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