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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从2009到2010年在武汉**大厦16楼上班一年,现在公司16楼的名称是**。从上班第一天起, 公司没有给予签合同,工作服没有给押金条200元整,每个月拿工资没有工资单。法定节假日没有按国家规定放假(比如,10月1日国庆节,国家规定放7天假,剩下6天工资同平时一样,没有双倍工资,我公司却只放一天假.其他法定节日也一样)同平时一样正常上班,工作一年多了,公司没有给予办理社保医保,养老保险之类.年底没有年终奖. 现在的问题就是,我没有任何书面证据来证明我在这个公司上班,我要维护我的劳动权益

其它综合
2010-04-13 14:30:2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偿、返还押金、补缴社保和经济补偿金等赔偿。
  • 你好,你只能想办法证明你属于公司的员工。人证或其他证据,工资以什么形式发放等。
  • 建议你收集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补偿、返还押金、补缴社保和经济补偿金等赔偿。
  • 可以找工作上的同事证明,如一些工作的电邮,工作中签订的单证,工作服也是一个辅助证明,还有你的工作证也可以证明劳动合同关系的存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补偿、返还押金、补缴社保和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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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