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单位签了培训协议,协议要求交1000元的培训保证金,还要求自付培训费,在我培训回来服务满一年才给报销培训费。在培训期间,单位只给我支付基本工资800元。我现在服务刚超过六个月,想要辞职,单位不给退押金和报销培训费,请问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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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形式收取劳动者的押金、保证金,你单位的作法明显不合法。如果你辞职,你单位应该退回押金,如果不退,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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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押金等,同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依据你的具体情况,目前用人单位还没有支付培训费用,那么单位是无权对你约定服务期,同时,在你培训期间,单位应该按正常调整机制核定的工资全额支付工资,不应该只支付基本工资。你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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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用人单位收你保证金的做法是违法的,保证金可以要回。
其次:用人单位应给你全额工资,差额应该补足。
再次:如果你现在想走单位可能要问你要违约金,你可以以没有支付培训费为由进行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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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