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4月3日签了认购书认购了一套房子,给了定金.回到家里一查才发现该楼盘原来是开发商收购的一个半烂尾项目.收购该项目时,楼体已经差不多封顶.前期的工程建设是前任开发商做的,现任开发商只负责后期的墙体,装修和园林建设等.该项目之前曾经停工过多次,楼体的实际楼龄已有三四年.
我觉得我当初买这个房子是觉得大开发商的产品质量有保障,且一手房楼龄新,更加保值.但现在的状况已违背了我的初衷.我想退房,要回定金,但开发商不答应.
认购书的关键条款如下:
1. 2万元定金作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
2. 买方须在4月10日前交付首期房款,并凭首期房款收据签订买卖合同.否则算买方违约,定金不退
3. 买方声明已知悉将要签订的买卖合同,并对所认购的物业状况有了充分了解(事实上,销售人员让我签认购书前,只是给了我一本置业指南,但并没有告知指南里有买卖合同的样本)
4.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认购书的目的,买卖双方经协商可以解除本认购书,定金退回
想请问一下各位律师,若我想通过法律诉讼取回定金,有几成把握?希望大家帮忙看一下,不胜感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