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我阐述了我的离婚原因,关键是我如何取证,这种事情不好取证.现有的证据有妻子的手机卡,上面有那个男的发的短信,QQ聊天记录,有我与妻子的对话,上面均能证实妻子有外遇.
说实话,一个男人在外面工作实在不容易,更何况我是高中毕业,边工作边读的夜校,然后拿的文凭,我每一步都是为了妻子及家庭以后能够生活好点,但是没想到是这种结果...
所以恳请各位律师能够帮助我,在这里,感谢各位的解答.
我们无共同财产和债务,仅一个十岁的男孩,我们当地占用土地时,国家给孩子及妻子一人发了八千块钱,共计一万六千无,这算不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当然,我并不是想要这个钱,只是这个钱从发到手里我都没看见过,妻子说借给她姐了.
关键是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妻子现在催我离婚,因为她要跟现在的那个男的结婚,而那个男的比她小八岁,我曾经几次劝妻子说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不现实,但她不听,执意要离.说实话,毕竟夫妻一场,我不愿意看见她受伤害,同时,那个男的三番五次骚扰侮辱我,请问我能追究那个男的的什么责任吗?
谢谢各位的扶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