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3日到电子商贸城,我转到二楼滑倒了,几个保安,保安站在二楼楼梯口,看了看就走了,一位群众找来三个人,送到了甘肃省人民医院,进行了矫正,打石膏的简单固定,先后拍了两次拍子,医生建议还要做手术,当天,1月3日早晨12:30,家里人赶到了医院,并且到了电子商贸城,看到了出事现场,现场地面潮湿。
家里人多次先后找到电子商贸城的市场管理领导,张经理说:“此次的伤害事件,赔偿多少,不是谁说赔多少就赔多少,还得要让法院来裁决该赔多少”
主治医生说:钢板将终身置入我的脚踝骨内,将来存在一定的风险,由于我患有糖尿病,伤口不一定能长好,即使勉强长好了,我的脚也不能象正常人一样走路,此次事件,使我的身心受得了极大的伤害。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