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企业的职工,好象从工作起到现在很少有法定假休息的时候,《劳动法》写得很好,可是在生产企业却执行的很少。现在私企都是老板说了算,车间都是计件制,多老多得,工人法律意识又谈薄,也不会去和老板争个多少,你要不高兴的话,只好另谋出路。不知道如何才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提个建议,最好要政府部们去监督管理一下,《劳动法》执行起来才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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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你出个主意,你可以将节假日上班的证据保留,如出勤记录等,等你将来离开单位不干的时候,你可以向单位主张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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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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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