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房屋建于1999年,面积360平方,是国有土地,产权70年,手续齐全,现在城市搞建设要拆迁,现在拆迁方叫来评估所来评估,评了2000元每平米,我认为太低,因为现在我们这边的房价都要3000多,现在还在谈,他说没办法,只能按照评估的价钱赔偿,我要求产权置换,他说行,不过要我补1000元每平米的钱给他,我不同意,我也看了一些法律的书,现在我就想咨询一下,国家说的拆一补一,到底是怎么赔法?还有城市房屋拆迁条例上所说的按照市场房地产价钱评估,到底是依据怎样的一个价钱评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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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评估有异议,可申请复估;对复估结果有异议,可重新委托评估所评估,仍有异议,申请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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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还是来电具体咨询一下,网上一句半句也说不清楚。
我们这得梁律师是专门从事土地方面的律师,他可以给你更完善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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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评估有异议,可申请复估;对复估结果有异议,可重新委托评估所评估,仍有异议,申请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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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