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温州医学院的一名学生,我很需要您的帮助。在去年的七月份我妈妈给我在金华买了一套房子,是安置房。合同上面是3000每平方,今年4月初交房,钱已经一次性都付清。可是因为现在房价已到5000每平方,所以对方想要违约,问题是合同上只写着如违约,则在违约三日内退还房款并罚违约金五万。请问如果对方违约,除了罚金五万,我们可以要求一些赔偿吗?比如按照现在的房价赔我们的损失?还是可以用法律途径要求对方强行交房?我们现在用当初的钱已经买不起现在高房价的房子。还是我们自己要承担一切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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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强制要求对方交房要看该房子是否已经过户给其他人了,如果还没有,则可以起诉要求对方配合过户,如果该房已经过户给善意第三人了,则只能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如果给你造成的损失大于违约金的话,你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超出部分的损失。具体到本案,如果该房子确实能卖到5000每平方的话,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该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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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请求法院确认该合同有效并要求对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若对方还是不予办理,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具体可咨询陈律师:136167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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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说要求对方将房子过户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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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建议直接起诉要求对方按照原合同履行过户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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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可以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合同有效,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吴律师帮助热线:1395874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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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