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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期间,提起劳动仲裁的时间是从发生事故之日起一年还是鉴定伤残等级后那天算起一年内。在此期间,公司未支付工资,事故发生日是09年4月,请问到2010年4月提起劳动仲裁的时间有效吗?

劳动纠纷
2010-03-27 18:34:0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算。
  • 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至少,在2010年4月,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 应该是从鉴定结果出来时算起,但如果鉴定出来了,应尽快起诉.
  • 还可以提起仲裁,护理费用,住院伙食费等由单位支付,另外单位还要照常发放工伤期间的工资。
    经治疗后后,如果可能构成伤残的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单位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要按以上的标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赔偿标准十级为11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为18个月。八级为26个月。7级43个月
    如有不明可以与我联系,说明具体情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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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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