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租房,05年4月份起在家待产,至今没有工作。从那时起老公只负担每个月的房租,其它费用都是我一人在交,从来没给过生活费,包括孩子的费用也没给过。我想问一下,如果我现在提出离婚,可否追要这部分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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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另外:孩子几岁?婚后财产一般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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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感情破裂,可委托律师起诉,要求判决离婚。
2、父母双方都可争孩子的抚养权,结果如何,除比较各方条件之外,还要看如何去争取。法律认为,2岁以内的孩子,母亲抚养为宜。
3、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分,可对妇女和无过错方适当照顾。
4、如果离婚,宜请专业律师策划,在律师帮助下收集证据,这样才能最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
若在深圳,可直接电话联系我,我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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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起诉离婚,可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小孩子由你抚养,对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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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起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平分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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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均分;未抚养孩子一方应支付孩子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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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