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银行办理定期存款业务,准备定存一万元,银行工作人员询问我是不是暂时用不到这笔钱,我说是的。这时银行柜台的工作人员热情地向我推荐一种新型理财产品,说是和存款一样,每年还可以返利息和分红等等,要存五年,比定期存款的利息还高,还附带一份保险,我当时想到利息比定期存款高,出于对银行的信任,我答应了,银行工作人员当即帮我开了一个账号,递过来一些单叫我在指定的位置签名,由于我的视力并不好,只是按工作人员的指示在指定的位置上签名了,我将1万元存进去。事后,我女儿看过合同觉得不对劲,劝我去银行将钱退回。次日我到所在存款的银行,找到银行的工作人员要求将钱全部取出另存定期,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我说我不能退,一直在劝服我,我只好作罢,我是个老人家,不知道什么合同法,现在才知道银行是在拖延时间,过了十天的犹豫期就要扣除保险费用,现在只能退6380元,很气愤呀。拿着这份合同,我一直觉得心里不踏实,三番五次找银行要求退保,却始终没有结果。我想问的是:银行这样算是欺诈行为吗?这些钱现在可以如数取出吗?
如果是银行欺诈为行为,除了本金,我可以向银行追回利息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