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下岗工人,于2006年12月开始经影印服务部。于2008年9月兑下了一个音像社(经营范围有音像制品出租,代理联通经营业务),在2009年6月,我到当地工商所申请影印服务部经营范围的变更,注销音像社的执照,想把联通代理业务加到数码影印的执照里,工商所长说:“你兑的店工商不承认,你现在是超范围经营”。处罚了我800元钱(罚款收据当时没有开据,说没有罚款票据,得去局里取,我是以后去取的罚款收据),交完了罚款当时办理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有变更收据和罚款收据),当时执照没有打出来。
以后,我先后去工商所3次,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都没有打出来,后来他们说不用去了,他们下乡时给我捎过来,直到现在也没捎来。
今年3月19日我去工商所取变更后的执照并参加今年的年检,一问,我的执照还是没有打出来,而且经营范围也没有给变更,新所长很蛮横地说:“你这是超范围经营,没收经营所得,并罚款3000元,你交9200元就给你办执照,否则你的店就别想干了”。这样的处罚我是不能接受的
请律师帮助解答一下,我该怎么办?
在此深表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