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春节前,我妹发现丈夫有外遇(与人同居),经过我妹这三个多月的再三要求,他仍不悔改。并一直与她人同居。我妹向他提出离婚,并争取孩子(一个10个月大的男孩婴)抚养权和要求他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他和他家人不想给我把孩子带回来。我妹该怎么办?现在他和别人同居的证据我没办法弄得到,因为我妹发现了以后那个女人就收拾东西走了。但是我妹夫还是不能离开那个女人。
-
你好,协商不下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只要能证明感情破裂即可。2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你妹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
谢谢两位律师的解答,首先,现在我的主要问题是,只是知道而且亲眼所见,但是没办法拿到证据了的情况下,如何能证明感情破裂?如果分居两年后,孩子已经三岁了,到时候判不判给女方也不肥肯定了啊,我该什么办?
-
你好:
可以起诉离婚,2岁以内的小孩一般判归女方抚养。另外,可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如男方同意一次性给的话可以一次性费,否则还是按月给。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