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的事情我们家现在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子。事情是这样的,以前我们这边是个农村,现在由于枣庄市迁到我们这边办公,这边变成了城市,规划发展的需要,要在我们这块土地修路开发商品房。要拆迁我觉得补偿的太低了,价格是主房780元一平方,配房是550一平方,还有附着物没有补偿。与我们临近的县。也有拆迁的叫棚户区改造。他们房子是2500元一平方,我们相差的太多,我也问了他们怎么这么高,说我们是集体土地使用证,他们是个人土地使用权。即使是这样,那开发商品房的市场价都差不多。补偿的价格差别太大了。我不知道怎么办,怎么维权。才能比较合理。补偿的高点呢?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