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人为我弟弟介绍了一个女孩子,她们是今年1月23日见面的,见面回来第二天就要我家上门提亲。上门提亲弟弟送了他家1万元,给女孩子买戒指和衣服外加一些礼包差不多也花了一万元。送女孩子手机差不多花了五千,特别注明,该女孩子买手机只看价格。她在我们家人面前对我弟弟很亲热,当两个人单独相处时,对我弟弟很冷漠。她到我家来,爸妈给她前后差不多4000元,他们本来订到五一结婚,但是她对我弟弟很不好,经常的打骂我弟弟,但是我弟弟有点喜欢他,所以他一直忍着。3月15日我打电话问她,是不是真的想和我弟弟结婚,到底对我弟弟有没有感觉,她说过之前是讨厌我弟弟,现在是不讨厌也不喜欢,没感觉,我问她那为什么一定要和我弟弟结婚,她说没办法,已经花了那么多钱了。3月16号晚上,她又和我弟弟吵架,又打了我弟弟,要和我弟弟分手,并说只能退我家8千元,第二天收拾行李就走了,没有跟我爸爸妈妈和其他家人打招呼。现在她在家,还扬言一分钱都不退我家,我家前前后后为她花费3万还要多……
现在是即伤了我弟弟的感情,也损失了钱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