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是江西乐平人,长期在上海打工。我于2005年在乐平市通过购置土地,建了一栋三层楼的楼房,具有产权。由于当时我在上海忙于工作,把买房的事全权委托给我父亲办理,因此房产上的名字是我父亲一个人。我于今年1月举行了婚礼,但没有领结婚证。我有一个弟弟,我们父母和弟弟都确认这房子是我个人的。我想请教的问题是:
1、这房子如何能在法律上确保是我个人的?虽然我弟弟和家人都认可这房子是我的,但我担心以后的弟媳会有动作,影响家庭关系。以什么方式、办理什么手续、能以最低的成本完成具有法律效益地确认该房产是我一个人的。
2、如何能确认这房产是我的婚前财产,与丈夫无关(我是指在房产能被确认是我的财产的情况下)。
3、另外,象我们这样只办过婚礼,但没有领结婚证的,在共同财产认定方面,有些什么法规?
谢谢
黄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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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证办理变更过户,过到你名下;
2、然后再办理结婚登记;
3、同居期间,财产一般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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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让你父母把房产赠与给你个人并办理公证和过户手续即可。你们没有登记结婚,不属于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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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领结婚证法律上只认为是同居关系!这房子要最终确认是你,就是过户到你名上,详细可直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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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办理过户登记,你们尚未领证,不是夫妻关系,过户后房子是你的个人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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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的财产如需分割,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一方当事人所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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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父母在办结婚证之前将房屋产权变更归你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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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都没有结婚证,何来夫妻关系啊?
你如果要确认房产是你,让你的父亲过户给你,然后再办结婚登记。这样你肯定就是婚前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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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