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儿子的这种情况,
上体育课,打篮球有人把我儿子绊倒,导致我儿子小腿骨折。
我儿子的班主任说的话把我弄的心理很不舒服,毕竟我儿子也不想这样,晚上经常痛的他睡不着觉。我这事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他说这种情况跟上课的体育老师和他以及学校都没有责任,体育老师说是合理冲撞什么的具体责任他也不清楚。
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责任的具体承担,是怎样的?还有我儿子是1992年6月16日生是不是还属于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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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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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对方适当补偿,确实不好认定学校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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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过错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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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