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经媒人介绍我哥哥2009年“十一”与一名为笑笑的女孩自愿结婚,未领取结婚证。此女父母双亡,19周岁,与其伯父伯母生活在一起。结婚时礼金1万2,加其余各项支出约5万元。但结婚后我哥欲与其同床,其总是打骂相加。2010年3月,她不想和我哥生活了,其回家后与其家人和媒人称:我哥性功能不全。但实际情况是我哥身体良好,一切正常。现在我该怎么办呢?该如何挽回我哥的名誉呢?给人家的礼金还能要回来吗?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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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两人并没有结婚,所给礼金可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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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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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领取结婚证,礼金是可以要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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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主张退还全部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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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