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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本人和女朋友在07年8月10号办酒席结婚,但是结婚证至今未办,从法律上是不合法夫妻,08年1月5号生一男孩,至今孩子没上户口,现在因生活上不合而分手,孩子给我带着,我打工一月工资1千多块,又没个稳定工资,在合肥又没房子,自己租房月工资除了自己生活开支所剩无几,现在无能力带这孩子,经前女友商量同意把孩子送养到一个好的家庭,但是现在父母不同意送,我该怎么办呢?父母说他们带孩子让我每月给1000块钱,我一个月也就1000多点的工资给孩子1000我自己吃饭都没钱了,我该怎么办?不经过父母同意我们把孩子送人触犯法律吗?

婚姻家庭
2010-03-13 22:27:0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可以送给他人领养,但是要办好相关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