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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8晚11。40分。隔壁居民房(改成饭店包间)吵声太大让我无法入睡。我于是穿拖鞋去告诉饭店老板让他叫顾客小点声。他不理我。我说那我告诉顾客。当我到楼梯口老板和他老婆和他家店员4人一起打了我。我被又打又踹,被他们按倒在地上,他老婆疯狂的抓我的脸,人总有逼急的时候,出于自卫本能,我抓伤了老板的脸 和咬伤他老婆无名指,经鉴定我只是轻微伤,如果他家是轻伤的话,我会被拘留吗???我这不算正当防卫吗?现场有邻居证明。

民事相关
2009-01-21 13: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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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