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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月5号下午3点半市第二人民医院妇产科将孕妇徐剖腹生下一对龙凤胎后,在半小时就开始出现抽搐便大放血。医生在晚上9点采取子宫切除手术后,就一直昏迷不醒。到2月6号1点半摧进ACV监护,在2月11号晚上死亡。请问这不是医疗事故?? 请你给我一个帮助。谢谢!!!!

医疗纠纷
2010-03-09 18:02:2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1】认为医院在医疗的过程中若存在医疗过错的;【2】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将医院的病历及相关材料封存并要求医院盖章并注意诉讼时效1年的时限,应及时处理;【3】向市卫生局申请并授权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4】若是医疗事故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 15:30时大出血,止血不住,直到晚上21时才手术切除子宫止血,医院存在延误治疗时机的嫌疑,建议请专业律师介入分析处理
  • 建议及时收集病例 诊断材料,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也可以起诉的同时申请。确定院方存在过错可以举张民事赔偿、
  •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 需提供相关病历资料向当地卫生局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明确为医院存在过错,需由医院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 做医疗事故鉴定。
  • 不能肯定是医疗事故,建议请专业律师介入,分析大出血的原因和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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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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