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企业工作,由于效益不好,近十年了月月从工资中扣除养老保险,却没给上缴,拖欠工资两个月且所发放工资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
最近我准备以公司达不到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条款而辞职,并提请劳动仲裁,追讨所欠工资和以前所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的赔偿,并补缴养老保险,按工作年限发每年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请问我的这些请求可以得到支持吗?
我还可以提请哪些要求或赔偿?
我需要先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在仲裁申请中提出?
由于目前我所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会影响到我所提交的劳动仲裁的执行吗?
我在仲裁厅咨询时,工作人员说因为我所在公司并不是单独没给我缴纳养老保险而不能提交次条要求,这样合法吗?
在此先表示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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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辞职并提出补缴保险、经济补偿金等要求。当然要先申请辞职然后协商不成赔偿事宜的,可以申请仲裁,具体情况联系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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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两位专家的答复,我已申请辞职,并准备申请仲裁材料,如有问题,我会联系专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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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两位专家的答复,我已申请辞职,并准备申请仲裁材料,如有问题,我会联系专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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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