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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60周岁了,现在就我一个孩子,但是我母亲以前有个孩子但是这个孩子一直跟着他爸爸(也就是我母亲的前夫,现在已经不来往了)现在,我是独生子女吗?我父母可以领独生子女补偿费吗?

婚姻家庭
2010-03-05 15:30:0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独生子女对待,也可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①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并不再生育的;

    ②无子女,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包括单身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③只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或者丧偶,现为单身或者再婚未再生育的(不考虑再婚者的配偶有几个孩子)。

    ④没有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数量的生育行为,现存活一个子女的。但死亡的子女有生育行为的和子女死亡时女方年龄达到50周岁以上的除外。

    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数量时的生育行为视为合法生育。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的,经本人申请,并经有关部门核实,可予补发。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①多胞胎生育的。虽然是生育第一胎,但考虑有两个以上子女,所以不能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②夫妻再婚一方有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生育一个子女的。无子女一方虽然只生育了一个子女,但应从夫妻双方生育子女的总数计算。对此,《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明确规定,无子女的与有子女的结婚,符合生育政策要求生育的,要办理《再生育证》。

    ③生育一个子女,又违法收养子女的。

    以上三种情形不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在国家计生委指导下,全国各省(区、市)普遍执行的。

    所以,你的情况并不属于独生子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