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方与被雇佣方没有劳动合同, 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导致小腿粉碎性骨折能否认定为工伤。治疗费用及误工费,护理费的赔偿以及赔偿的标准。出院回家疗养期间到取钢板期间的疗养费用能否得到赔偿赔偿的标准以及出现不可预见的意外以及治疗由谁负责。后期取钢板的治疗费用以及如果出现残疾由谁负责能否得到赔偿赔偿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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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关键要看雇主和伤者是什么关系。
如果雇主是单位的,伤者是这个单位的职工的,那么属于工伤。
如果雇主是个人,伤者只是临时去打工的,那么属于雇佣受伤,应当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要求赔偿。
一般情况,工伤的程序非常复杂和漫长,最快也要1年以上才能处理完毕。
请电话咨询,以便选择最有力的程序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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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应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具体的有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上述情况肯定构成残疾,还应支付一次性残疾补助金等。取钢板的二次费用也应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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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的陈述,构成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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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认定工伤,治疗费用包括后续治疗费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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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按工伤还是人身损害赔偿,还要看一些证据,人身损害中的雇主责任所承担的赔偿数额要高于工伤赔偿数额,建议你与律师面对面计算各项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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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