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13日,我妈被蒋女士逼债,走投无路逼外婆把所有的钱10万多拿来还债。欠债的原因:去年12月,因为蒋之前向我妈宣传,中国(福建)宏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德国高特生态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德国上市,现每股市值23.77欧元,而蒋手上有该公司内部原始股票,仅以每股5元人民币出售,在蒋的美好宣传下,我妈当时表示愿意要20万人民币的股票,但是,目前手头没有钱。蒋当即表示愿意为我妈代借她朋友的钱给我妈买股票,而我妈当时写下借条给蒋。第二天一早,当我妈经过思考后,不愿意购买此只股票,立即打电话给蒋表明,蒋说已经为我妈办好所有手续,股票已经买好了,不能退理,并告诉我妈,她是借了兴安县某局副局长的钱,,让我妈务必尽快归还。于是,就出现了逼还钱的一幕。在我得知事情经过之后,要我妈找蒋把该股票卖掉,而蒋说该股票还不能在德国买卖,只能在中国找人接手。我立即查阅了德国股票交易所,发现确实有这只股票,但是,该股票的交易情况十分奇怪,一个月只有3次交易,而且可以买卖。而通过网络,我发现有大批类似的人上当,都无法得到退款。请问,我下一步应该怎么办?蒋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了欺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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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重起见,建议赶紧报案,幸许还可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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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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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