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起诉离婚,但我不想离婚,如果一审不判离,是不是六个月后他再起诉就会判离??现在孩子在他那边,六个月后孩子满二周岁,是不是我就很难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他也想要小孩,因孩子长期在他那边,是不是小孩就会判给他?我想要小孩,我是不是应该在一审的时候(两周岁内)就答应离,才会把小孩判给给我?是不是等到六个月后我就很不利??我是剖腹产的,还割过子宫肌瘤,法院会根据这个原因把孩子判给我吗?开庭时我要不要提供剖腹产证据(但证据在他家,我拿不着),我应该怎么做才能在他二次起诉时争取到孩子??请快快帮帮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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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岁以下的小孩一般由女方抚养,两岁至十岁以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现在司法实践中有很多不同的处理方式,需要在具体案件中想办法才能确保获得抚养权。建议及时把相关材料给律师审查,确定应诉有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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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
2、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原则是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3、建议委托你们当地律师办理,会使你的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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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两岁以下的小孩一般由女方抚养,但是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原则是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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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