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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工作中把右手的食指压掉两节,工伤认定为九级,他在这个小厂工作了十几年了,没有正规劳动保险,他们可能只是给工人上了工伤保险,出了事后,他们单位负责人说,回家等着吧,劳动局给赔多少,就给多少,他们厂一分也不赔,他的这个说法正确吗?如果不正确,那么应该怎样赔?谢谢!!

劳动纠纷
2010-02-23 11:31:5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单位的说法是错误的,依法申请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9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15个月。)
  • 他的说法是不对的,公司给给予停工留薪期、住院伙食补助等赔偿,如果退出劳动关系的话还应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这里建议退出劳动关系。你可到当地律所咨询,因工伤待遇索赔程序复杂,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 你好:
    首先:单位的说法是错误的。
    其次:公司应给予住院伙食补助等赔偿。可以委托当地律师代理。
    如有疑问,可联系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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