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5年9月30日结婚,现无孩子。之前父母为我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登记是我的名字2004年12月办理),婚前没有财产公证。婚后不久老婆提出离婚,我没同意,后至今多次提出 ,于2009年10月再次提出后我同意,但因她提出的离婚条件(离婚后给她交养老医疗保险到老等就是要大笔钱)我不同意,所以一直拖到现在。请问:1,我若同意办理离婚我的房子属于我个人的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2,我应该给她交各项保险吗?3,她提出离婚我应该对她进行赔偿吗?4,我结婚时给她拿2万元买家具等物品(彩礼钱)该怎么算?买的家具等是我买的 ,算不算她娘家的陪嫁品呢,结婚的时候我借钱办理婚事她应该分担债务吗 ,如何分担?5,我和她现在已经闹的两家都不愉快,也不可能有复好的事,离婚是早晚的事情,她要是拖着不离我该怎么办?我如果提出离婚要赔偿她吗?即使赔偿要赔偿多少呢?我要走那些程序?我现在在武汉上班,也没有太多的时间回家,我想让我 我的父母早点摆脱这种局面6,2010年2月20日后我的岳父多次给我和我的父母打电话辱骂,扬言打,砸我的家,抄我的家 ,有手机录音为证,我应当怎么办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