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于2009年9月7日医院做核磁共振检查,检查结果显示:1、胆囊炎并多发细小结石(充满型);2、肝内外胆管及主胰管未见扩张或结石。于2009年9月9日下午13:30进入手术室为患者实施手术,行开腹胆囊切除术,于9月26日中午结账出院。但是,患者家属发现患者精神欠佳,面部、巩膜黄染,于是及时与医方联系,当日再次住院。
患者2009年9月29日医方再次为患者进行核磁共振检查,结果显示:胆囊术后改变,胆总管下段结石并肝内外胆管轻度扩张。10月1日患者高烧、患者病情危重。当晚19:30进行第二次开腹胆总管取石手术,行胆总管探查、胆道镜取石、T管引流术
患者在肝胆二科治疗,两次核磁共振检查显示结果截然不同,患者第一次胆囊切除,切除前医方2009年9月7日核磁共振显示:肝内外胆管及主胰管未见扩张或结石,切除胆囊后,却在2009年9月29日医方为患者做核磁共振检查,检查结果却显示:胆总管下段结石并肝内外胆管轻度扩张。请问医方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医方应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