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房东签了三年合同,合同当时是我手写,不是很详细,(但我注明房东不能以任何理由涨房价或让我搬家,如甲方违约需付一个月的违约金)可现在刚一年,房东以我晚交费为由要解除合同,其实说白了想跟我涨房租,而且他不说出,哎真可悲。让我们一家多住一月马上搬出。更可气的是2月9日通知2月底就得搬走,我说不搬,他要找人换锁,我该咋办那?我让他起诉我,我能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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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您在房东的通知期内及时补缴了房租,则房东不能基于此而解除合同。
2本案中房东存在违约,您可以主张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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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对方强行换锁,你们可以报警。
2,至于是否能胜诉,要了解案件,有其是看过你们之间的合同后,才能做初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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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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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