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私自偷看别人信件并撕毁

刑事行政
2009-01-15 18:53:0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情节轻微的话,一般处以治安处罚,构不成刑事案件。
  • 你好!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隐匿、毁弃、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次数较多,数量较大的;致使他人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妨害,或者身体、精神受到严重损害以及家庭不睦、夫妻离异等严重后果的,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涂改信中的内容,侮辱他人人格的,等等。情节较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八条 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依照刑法第252条之规定处理。情节轻微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8条进行处罚。如满意,请按采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