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公司利用人才引进的政策帮我们解决了户口问题,但是与此同时跟我们签署了一份协议,要求我们为公司服务5年,提前辞职的话要交培养费.我现在想跳槽,请问我能不交培养费吗?因为我已经为公司服务了快四年了.而且当时公司老总亲口说过这个只是一个君子协定,如果我们走人的话是不用赔偿的.据我所知,只有在提供了培训的时候才要交培养费的.请各位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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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提供专业培训的,违约要支付违约金。但已服务了四年,仅支付一年的违约金。协商不成,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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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强制要求交纳培养费,我一点办法都没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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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孟律师,什么是法律规定的培训?我只是接受了入职培训,但是那是四年前的事情.现在的焦点是人才引进这件事情,是不是要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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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律师,现在的问题是人才引进.培训费用应该没有多少的.请问有办法不交或者少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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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还没有解决.现在公司要赔钱了.我现在手头没有那么多钱.大家给想想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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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协议,你承诺的,打官司你是比较被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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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为你们提供了法律规定的培训,则可能需要械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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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