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个物业公司,下属小区看门人员夜间因病死亡,看门人年龄67岁,男性。有签订劳动雇佣合同,无保险。我应该如何赔偿?需要什么手续或采取什么方法?对方要私了,要20万赔偿,我该怎么办?希望您能帮帮我。谢谢,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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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亡的规定办理。因为你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所以要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按照您所述情况,应该到不了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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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劳动合同,可以享受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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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雇佣,要看是农村户籍还是城镇,如果是农村,不超过十万元。石家庄刘素波律师:免费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诉讼,电话:1367313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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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大约是11万左右,所以还要看他是否有父母需要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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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签订合同,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但对方索要不合理,具体问题要详细了解才可以解答,你可以直接和我联系,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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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