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家的房屋是今年下半年新选购的精装修商品房屋,屋内卫生间是商家装修好的。自入住没有多长时间,我家楼下反映我家卫生间可能渗水,然后物业就找来装修的施工队,施工队勘测漏水方位,将我家卫生间的2处地转打掉重新做的防水。我二话没说,费时、费力尽量配合,没有一句怨言。因为将心比心,新买的房子卫生间渗水,任谁都是又着急又上火。但是刚刚做好的防水,没有多长时间楼下说又渗水,这回物业说没有办法要将卫生间的地面全部砸开,整个卫生间重新做防水。 这个事情让我很是气愤,这个房子是我下半年新买的房子准备结婚的,没有多久就因为楼下渗水(原因是开发商防水工程的问题)要砸我家卫生间两次,这次还要将卫生间地面全部砸掉。物业说这次做防水估计要一个星期的时间,在这次修理之前我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开发商或者是物业签订一份书面的协议:修复期间所发生的误工费,房屋卫生间无法使用及造成房屋损失,如房屋破坏损失(卫生间无法恢复原样),迟延修复的损失等等,由开发商或物业承担。请问这样合理么? 如果合理的话,这样一份协议应该如何书写。

损害赔偿
2010-01-31 09:41:4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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