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先生,我是于08年12月底在锦艺新时代看了一套房子,当时没和家人上一就冲动的和其签署了《房屋认购书》,交了一万元,后来家人知晓后一直反对,要求我去退房。认购书主要合约条款是:
1.经双方约定,乙方自愿交纳房屋定金为人民币一万元整,作为一方统一认购上述房屋的担保,乙方交付定金后本认购书生效,可在签订正式房屋合同是冲抵房款。
2.乙方应于(2009)年(1)月(10)日前携带本人购书及登记产权名义人只身份证,签约应付款至经意新时代售楼中心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手续,逾期者视同违约,乙方丧失认购上述房屋的权利,经双方上一购房定金不予退还。
3.乙方所付定金及其与房款均须取得甲方出具之证明,负责对甲方不生效力。
现在是11号了,过了签正式购房合同期限,销售人员通知说系统升级要过两天等电话,我听说是和银行有什么房主质押冻结什么的没办好。我还没向销售公司表达要退房的意向,想先了解一下有没有法律依据支持。
麻烦您了,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