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由于妻子和前男友长达一年多的通奸,我决定离婚,她也同意了,但是在财产分割上未能协商一致,所以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一下: 1、我们的住房是在我婚前,由父母和姐姐、哥哥、我一起协商决定的,把父母住的房子给了我,但是户名是我父亲,一直没有过户。后来,我把房子卖了换成大房子,户名是我和妻子。现在离婚时,现住房中的卖掉小房子的部分是否是我的婚前财产,是按照面积折算的还是按照购房时金额的比例计算? 2、孩子归女方扶养,我每月支付的抚养费应该是多少?支付的年限是多久?包括哪些内容? 3、孩子由谁扶养,对于财产的分割是否有影响,对扶养孩子的一方是否要有偏向? 4、由于妻子的过错而导致的离婚,在财产分割上是否能偏向我? 5、对于妻子的行为而导致的离婚,我是否能得到赔偿或精神赔偿(不是为了钱,只是为了证实她的过错)? 6、如果财产分割未能协商一致,我是否能就财产分割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进行分割? 谢谢!

婚姻家庭
2009-01-11 00:44:4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1.可以按支付的金额所占比例计算。
    2.抚养费为你月收入的30%以下。支付到孩子满18周岁。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
    3.一般会照顾抚养孩子方,但幅度不会多大。
    4.如你能举证证明妻子有与他人同居的法定情形,可以在离婚时要求损害赔偿。但财产分割上,不会有多少影响。
    5.当然可以,但应与离婚一并提出,单独提出的不予受理。协议离婚后单独就财产分割问题起诉的除外。
    如满意,请按采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