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从广州发深圳,快递员把东西送到,叫先签收(一般是先签再验货)因为在路边,我就叫快递员跟我把东西扛到家门口,扛到一半,快递员借口说车门没有锁,就跑到车那边,就上车走了,我立刻检查一下,发现东西少了。打电话给快递员问东西是不是漏在车上了,快递员说没有,打电话到发货那边。说也没有在他那边,打给经理说,你已经签收了,就算是快递员拿走了也没有办法。这样的答复。那跟明抢有什么分别,为什么快递员不等我验货就匆匆忙忙就走了呢?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损害赔偿
2010-01-27 18:15: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