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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赊欠给一个15岁的孩子4000元的点卡钱,他还给我写了一张不算正规的欠条,我找他要钱他不给,我找他家长要也不给,说他孩子未成年,我该怎么办,才能要回我的钱,请你们帮帮我。谢谢。

债权债务
2010-01-29 14:26:4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没错,你应该对你的行为负责!
    这个年龄的孩子没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来对自己借如此高额的钱负责,可以认定为无效,他的家长也可以不承认那欠条的效力。
  • 你与对方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但因对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赊欠行为只有经过他的法定代理人,即他的父母追认后,方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 你应当对你的行为负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