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时间: 2008年12月27日
事发经过: 我姐在食品厂上班 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七号那天早上上班时手被拌面的机器搅到了 后来送到医院 医生说我姐右手的中指 无名指 小指都被搅成肉酱了 需要割掉 手掌的三分之一也不能保全 现在还在医院躺着 他们老板交了医药费 但不付我姐的生活费 他们说这些要等我姐好了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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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应当在受伤之日起30天至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确定赔偿金额。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未及时支付,你们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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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快进行工伤认定,要求单位进行,单位不管,你们自己去申请。
工伤认定后,可以按工伤保险付相关费用及赔偿。
如果公司没给上保险,可以要求公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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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申请工伤鉴定,要求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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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按工伤待遇处理,如无法协商,委托律师通过仲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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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