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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司签订了培训服务协议,规定培训之后,需要服务满2年,中途离职需要赔钱, 其中包括训练费,交通费,食宿费,护照/签证费等,但是训练费没用任何发票或收费证据,是否需要赔偿,我已经做了1.4年了,我需要赔偿的比例是怎样的? 这样的协议是合法的吗??

合同纠纷
2010-01-27 11:38: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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