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高人.....
在会议营销中有托假装客户签合同。刷的是空卡。被工商局查到,并送到公安局,公安局定性为合同诈骗,一共八万块钱,目前已经退还给公安部门。工商局检查的时候是公司的部门经理(我朋友)在,做完笔录后留下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就让公司全体员工回去了。但是现在公安部门下了通缉令在网上追逃。这期间公安部门知道我朋友的手机号,却并没有联系过。
直接下通缉令正常么?如果正常我朋友会有多大责任?如果主动去公安部门说明情况会如何处理?为什么不通缉公司法人。公司的产品为网站。而且客户的网站都给做了。公司营业执照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什么的都齐全。只是缺少网络经营的许可证,好像是ICP什么备案的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