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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再婚家庭,丈夫生前离婚俩次。第一个妻子生下俩个女儿,二女儿因超生抱养给她姑姑家了。大女儿判给她母亲,所有的财产全归女方所有,还判每月给孩子生活费,现已上班。第二个妻子生了一个男孩,离婚协议孩子一切费用由女方承担。现上学,我和他结婚时啥也没有,我又带了一个孩子,现上学。现在家产全是我们共同努力赚来的,丈夫没立遗嘱就去世了。生前他上班,我注册了一个公司,(也就是皮包公司)我占80%,他占20%。现我想把家产和公司一次解决分了,怎么分呢?公司我想经营,如果经营好了,孩子们会不会要分他爸的20%呢?为了不留后遗症我怎么解决呢?敬请回复,谢谢。

继承
2010-01-24 21: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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