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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我有一卡车货回到市场,请了一批搬运工卸货.在开始卸货的时候,一个女的在车旁边走过,在车上的一名搬运工没看下面就扔了货下来,刚好砸到了那个女的头上,女的立刻晕倒.报警后,调委会的人来了解情况时,搬运工的同伴们都说是司机停车没停好,货掉下来的..后来调委会的人判定是司机和那名搬运工的责任,让他们双方各赔偿1000元.双方签字同意,搬运工因没钱,先问我借出,在往后的卸货款中扣除.但是现在市场的高层管理员说我们也有责任,原因是我们是雇佣者.有点让我们替搬运工陪钱的意思.请问,在这个事件当中我们到底有没有责任?该做出赔偿吗? 这个市场的所有货物都是这批搬运工卸的,他们在这个市场已经3,4年.市场的管理层现在是不是想让雇主来替他们承担责任?

劳动纠纷
2004-12-22 16:50: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搬运工不需要承担责任吗?我只是有货回需要卸货时才临时请搬运工卸货的哦,市场中的其他家公司也都是临时请他们的,这样雇佣关系也成立吗?如果下次他们中的任何一人又乱卸货造成他人伤害的,那我岂不是赔钱赔到破产?他们从来都不听我们的指令,但是我们回货时又不得不请他们卸,因为整个市场都是他们垄断的,只有他们一家卸货的.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因此,由雇主承担责任!
  • 从理论上讲,你们若担了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搬运工及其单位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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