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是期房,跃层的,07年9月交房的,但是一年多一直未装修。最近准备装修,发现房间客厅地面周边有连续裂缝(长度等同于客厅周长),五个房间其中三间墙角地面位置也有裂缝(裂缝和墙角地面呈三角形)。我找到物业,物业通知了施工方来维修。施工方讲是温度缝,提出的方案是沿裂缝两边各十五公分切割掉,加钢丝网重新浇灌。由于气温过低,维修方对客厅地面裂缝两边做切割处理后,建议开春后再行浇灌。其后,我又发现飘窗有渗水现象,厨房烟道旁的房顶也有渗水痕迹,露台地面上也有裂缝。
我想请问律师:
在已开始部分维修的情况下,我能否再索赔或者要求退房?索赔依据可以是哪些?索赔结果会怎样?
索赔原因:我想一是多处质量问题影响我的装修时间。二是即使维修,地面多处打补丁后,对我后续装修使用或出售也会产生一定不良影响。这样的依据是否能够得到认可?
-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你讲的情况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适度,是否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需要经过有资质的房屋质量检验部门的核验或鉴定。如果不是上述情况,要求退房的请求就得不到支持。当然,除了修复以外,你还可以主张修复及等待修复期间房屋使用价值损失等其他损失,是否可以要求减少价款,要看修复后对房屋使用寿命等有多大影响。
-
你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鉴定,如确属房屋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房开商赔偿相关损失。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