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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爷爷74岁,在2009年6月和我奶奶分家,分别由我二叔和我爸赡养,经过一段时间相处,我二叔他门不给我爷爷饭吃,也把日常生活用品全部锁起来,不准我爷爷用,还经常用粗话辱骂我爷爷,因为分家时爷爷分给我二叔4000元钱,山林和3亩土地以及其他财产,我爷爷因为没有被赡养甚至遭虐待,想通过法律保护自己,想拿回自己的财产,请问他可以通过哪些法律拿回呢?

婚姻家庭
2010-01-21 17: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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