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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奶茶店于2010年1月12零晨2点多和同隔壁两间店面一同烧毁.消防鉴定结论是起火点确认在我店,起火原因不明,(但消防确认的起火位置,我就放了一张凳子没有电源线和烤火设备.整个店面晚上就一个冰柜通电。)其他两家要我赔偿说起火在你店你就得赔我们的。我好无助啊~请帮帮我

民事相关
2010-01-21 20:18:0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关键是起火原因是什么,主要涉及到是否是意外,起火点不能做为赔偿依据。
  • 如果消防部门不能确认起火的原因,另外两家店是没有理由要你赔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